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隱」的理由

想著想著,算是得出一些頭緒。

「子為父隱、父為子隱」行為所牽涉的對象,其實可以理解為一些「不利資訊」。例如在葉公所提的個案中,「父親攘羊」的事實。而在諾厄的例子中,則為他在醉後赤裸身體的事實。

為何要「隱」?

我認為,這是基於兒子之所以得知這些資訊,乃是源於他與父親之間的親密關係。這種親密關係,則是源於(一)地點、處境的相近(geographical proximity),和(二)情感的親密(emotional intimacy)。

當一個人透過這種推心置腹的關係,得以獲取對方的一些資訊時,這些資訊就有著一種「秘密」的性質。在其他人面前揭露這秘密,等同於損害雙方的關係。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猶達斯「以親吻負賣人子」的行為。

基督信仰中,「父為子隱」的極致表達,也許就在於修和聖事吧?

Rembrandt所繪的這幅「慈父與蕩子」,充份地反映出父親的仁慈。

有本叫《The Hidden Power of Kindness》的靈修書,當中談及「寬仁」在人際關係中的重要性。記得作者Lawrence G. Lovasik曾說及,在一些朝夕相對的親密圈子之中(如家人、好友),家人和朋友在緊張、疲倦之下,往往會把自己的負面脾氣和人性弱點,顯露出來。在這角度下,愛德要求我們「包容」對方的負面表現,當然更不應該在外人面前數說他們的不是之處了!

就此意義言,「隱」亦是一種「忍」。

2 則留言:

Calvin 說...

Edward兄,

剛看過羅神父的blog,百感交雜,即使自身的感受與你的文章看似無任何關系,但實在希望能與閣下分享.

在他的blog上,放了一張,傳統Roman Fiddle Back的相片。看著這件Fiddle back,不得不感嘆,教會傳統的美麗,今時今日,跑到哪裡去了?

祭衣、禮儀用具,往往反應天主的光榮,我自己用的彌撒經書上,作者經常引用「我相信世上有限的美麗,反應出天主無限的美麗」。

有些時候,真的覺得非常可惜。我相信,香港大部份人,什或全部人,都知道什麼是「美麗」,在什麼「地方」可以反應出天主的神聖。因此大部份人都會選擇在主教座堂進行婚禮,而非其他聖堂。

可惜,當今的設計者,卻忽略了這種,既美且神聖的構思。單單以最新建的聖安德肋堂和聖多默宗徒堂為例,似乎尚欠些許。

回想祭衣,想信今天大部份神父、聖堂所採用的祭衣形狀,都是比Roman Fiddle Back更傳統的Gothic。但是從前的Gothic與今天的Gothic....分別實在太大了!

難以想象,把今天的祭衣給聖庇護第十、聖庇護第五等教宗看,他們會有什麼反應,但願是正面的吧!哈哈!

教會所用的用具、祭衣,往往有一種內在含意,此等含義既含蓄,又豐富!從前的gothic或roman fiddle back背後都有個十字,都是希望反應出司鐸背上十字架的意義。今天的........

一串葡萄、一個酒杯.....神父是「一舊木」?

哈哈!

Edward 說...

讀到Calvin兄的回應,心中泛起幾則思緒。

第一,現時基督信仰在社會中的地位和認受性,已漸見式微。教友的捐獻減少,則教會的經濟能力亦將減少。這種情況往往鼓吹一種「禮儀是繁文縟節」的思潮,而令教會牧者傾向於減省禮儀方面的開支。

第二,人們亦傾向於將「美」與「奢華」等同。

第三,在現今社會中,我們亦缺乏足夠的藝術家,透過具體的藝術作品,體現信仰的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