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種做法,乃出自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出版的《非常務送聖體員答與問》。當中第39頁有如下的指示:
然而,按照〈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第162條:非常務送聖體的禮儀中步上聖所的時間
適宜:行平安禮後,「羔羊頌」前,上聖所,站在距離祭台稍後之處。
不應該:唱天主經時太早;或「請看天主羔羊」之後,太遲了。不要站得太貼近主祭身旁,以免混淆身分。
此外,在小弟所眼見的一些堂區,信友領受共融聖事後,有待清洗的祭器,往往放在「祭器桌」上。但在彌撒禮成後,該些祭器又會被送聖體員搬到祭衣室「清理」。「......這些職員,不應在主祭領聖事前,走近祭台」
(Hi ministri ad altare ne accedant antequam sacerdos Communionem sumpserit)。
若按照〈總論〉第163及192條,則不論在彌撒中或彌撒後,清洗祭器這一程序,應在祭台上,或祭器桌上進行。而清洗祭器亦是一項莊重的過程--「Quod ore súmpsimus」這一禱文,表現出這應是在虔敬心態下進行的祈禱行為:
主啊,願我們以口消受的,小弟認為:禮儀既是一項「公共」行為,而主基督的至聖聖體聖血在禮儀場所中,受到恰當待遇,實乃極為重要。否則教會所最珍惜的瑰寶,在眾目睽睽之下、不明不白地被搬到「後巷」處理(「大排檔」式的洗碗洗碟?),則甚有「騎劫」或「拐帶」之嫌。
亦能以純潔的心神加以領會,
使由暫世的恩惠,
給我們成為永恆的良藥。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