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子為父隱

記得以前中學時,上中國語文及文化科的課,曾讀過《論語》〈子路篇〉的著名案例: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語譯)葉公告訴孔子說:「我鄉里有個直爽的人,他的父親順手牽羊,他出來告發。」孔子說:「我鄉里的直爽人跟你們的不一樣,父親替兒子隱過,兒子替父親隱過,這裡面就包含著正直的道理了。」

當時大家大概「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地,不禁將孔子的這種思想標籤為「迂腐」和「以情害理」。但隨著年紀漸長,閱世漸深,又愈覺他這句說話,也許真的蘊藏著一種更深的道理。

其實原來在聖經當中,亦有相似的敘述:

諾厄原是農夫,遂開始種植葡萄園。一天他喝酒喝醉了,就在自己的帳幕內脫去了衣服。客納罕的父親含看見了父親赤身露體,遂去告訴外面的兩個兄弟。閃和耶斐特二人於是拿了件外衣,搭在肩上,倒退著走進去,蓋上父親的裸體。他們的臉背著,沒有看見父親的裸體。(創 9:20-23)
故事的發展是:諾厄一覺醒來,知道了小兒所作的事,就咒罵了他,而祝福了另外兩個兒子。

按照 Scott Hahn 在《Scripture Matters - Essays on reading the Bible from the heart of the Church》一書中,引述主業會創辦人、聖施禮華(St. Josemaria Escriva)對此篇讀經的體會:
Like the good sons of Noah, throw the mantle of charity over the defects you see in your father, the Priest. (The Way, no. 75)
在教會內,縱然看見某些不良現象或問題,認為不能「坐視不理」時,其實正是我們修煉愛德的最佳機會。我們需要慎防將焦點過份集中在「finger-pointing」上,而忽略了對當事人、特別是神職人員所應有的尊嚴和恭敬。

我們亦似乎更應學習天主的耐性(divine patience)。人類在罪惡中生活了不知千百年,而天主在這罪惡歷史的最初階段,亦只是織了件「衫」給原祖父母(見創 3:21),並逐步地向他們的子孫曉以真理,以準備救主的來臨。這件衫雖不算是救恩本身,但也多少彰顯了天主的大方、慈悲和體貼。

正因為真理(基督)的光輝是耀眼的,所以天主才會做這麼多的功夫,去準備人類,敢於接受「真理」。而愛德在這角度下,亦可被理解為一塊真真正正的「遮羞布」。

1 則留言:

Angelo Chung 說...

Mr dear friend,
很好的分享
子為父隱,父為子隱其實要表達愛的智慧。
諾厄與兒子的故事,亦是要說明這點。

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忍耐

耶穌曾說:我喜歡仁愛,勝於祭獻
祂對於犯姦淫的婦女,祂曾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 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耶穌沒有認同婦人的行為,祂指出了婦女行為的不對,但祂寬恕了這婦人。愛、寬恕、包容的智慧就是要學習將人與其行為分開。可見,耶穌的愛是自由的,不受世俗法律條文所約束,隱與不隱其實不是重點,關鍵是那婦人的被寬恕、悔改與得救。

教會對倫理導德及教理禮儀的訓導,也常如此,出於彼此相愛之道,教會指出行為或某觀念的欠缺及錯誤,但我們對於與該行為或某觀念相關的人,教會從沒有作出批判,而是以愛、寬恕、包容去對待所有人,在祈禱中將一切交給上主。因為人沒有資格審判任何人,只有主才可以愛的標準審判。

我想你的文章也是最終希望表達這情懷,縱然好像有很多批評,其實要指出在度天主子女的禮儀生活中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欠缺,以更深入及表裏一致地體會倫理導德及教理禮儀的內在意義。

Ange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