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3日星期日

何謂一言堂?

天主教會,在何種意義下,可被正確地稱為「一言堂」?

小弟嘗試列舉以下可能--
  1. 尊崇降生成人的獨一聖言(Divine Logos - Verbum unicum)
  2. 同聲同氣、異口同聲地祈禱讚頌(Una Voce)
  3. 共同的、文義一致的信仰宣誓(Idem Symbolum - eodem sensu eademque sententia)

我認為,上述意義的「一言堂」,根本就沒有必要作出「修正」或「改善」。

誠然,有時人們將教會內部的「政治」問題,與教會的「本質」含混起來討論,而引導出纏夾不清的結論來。

哪些是教會內需要修正或改善的「一言堂」作風?

  1. 某些本堂神父自高自大,在堂區內儼然以教宗或主教的身份自居,作出一些不合理的聲稱如:「羅馬彌撒經書在本堂是不適用的!」、「在關乎信理或倫理事項上,本團體的神師擁有最終決定權」。
  2. 比拉多式的「Quod scripsi, scripsi」(我寫了的,已寫了--參閱若19:22)作風,將自己的話語看成是「天主旨意」(Divine decree)。例如在不少會議或聚會的環境中,神長或領袖在某時某日、在倉卒的條件及未經充分考慮的情況下作出決定,而後來被證實為客觀錯誤,但仍聲稱:「既然是這麼決定了,以後就沒有必要改了--你們儘管照著做吧!」
  3. 神長或講者在教會(正式聚會、禮儀環境、各類媒體)內擁有公開發言權,但卻不需要為自己的公開言論,負上公開責任--即使信友或聽眾持有正確的異議,亦「只」適宜暗地裡、偷偷摸摸地、以委婉方式告知。(但這些坦誠的意見,最後亦往往「不知所蹤」!)

除此之外,還有哪些例子?

老實說,在小弟所屬的聖安德肋堂區和香港教區,本堂神父和教區主教已屬十分開明,很難稱得上是「獨裁」。我的經驗是:溝通的渠道並不缺乏,最缺乏的是時間。

當大家的時間都十分緊絀、且處於巨大壓力下,溝通的「質素」就往往大打扣押、需要由「愛德」予以補足了。

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中嘗謂,愛的其中一個特質,是「凡事包容」(格前13:7)。英文版Jerusalem Bible 將這一特質譯作「ready to excuse」。在團體生活中,「和諧溝通」和「坦誠溝通」之間,實在需要達到細緻的平衡。當重視坦誠地道出「肺腑之言」時,亦讓我們留意為彼此留有空間、而不致忽略和諧且「窩心」的表達(Cor ad cor loquitur)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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