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羅馬彌撒經書》第三標準修訂版(續)

(請參閱先前的文章

終於可以一覽這部最新修訂的《羅馬彌撒經書》了。

小弟對這本厚厚的書,做了一次「quick scan」。有以下觀察:
  • 在排版方面,採取的印刷是較為「密實」了一點。
  • 文字方面,與先前版本之間,並沒有顯著分別。但要多對一兩次,方可進一步確定具體的分別。
  • 先前版本的明顯錯字,得到了矯正。

而一些實質的分別,則包括:

  • 正如先前從一些公教媒體得悉的:「兒童」感恩經被刪除。
  • 如Cardinal Arizine在世界主教會議中提及過的,彌撒禮成式,除「Ite, missa est」外,亦增添了額外的選擇。
  • 五旬節前夕彌撒中,增添了每篇舊約讀經後的禱文(orationes post lectiones),情況與聖周六相似。
  • 敬禮聖母彌撒,及九月八日的聖母誕辰彌撒,增添了一篇獻禮經供自由選用。
  • 增添了一些聖人瞻禮的禱詞,如「St. Padre Pio」和「Our Lady of Guadalupe」紀念日的集禱經。
  • 追思亡者彌撒中,加插了另外一些範本。

2009年1月28日星期三

求籤問卜

昨天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議員,年初二「按傳統」在車公廟「代表」香港,求得一支下籤。頓時鬧得滿城沸騰,人們熱烈地討論籤文「君不須防人不肖、眼前鬼卒皆為妖;秦王徒把長城築,禍去禍來因自招。」的意義。甚至有朋友批評解籤佬的專業操守。

也許這事件,亦顯示著現時不少香港人,對經濟前境的焦慮和困擾。

小弟倒記起以前在《六韜》中讀到的一件史跡:
武王伐紂,師至汜。水、牛頭山,風甚雷疾,鼓旗毀折;王之驂乘惶震而死。周公曰:「今時迎太歲,龜灼言兇,卜筮不吉,星變為災,請還師。」太公怒曰:「今紂刳比干,囚箕子,以蜚廉為政,伐之有何不可?枯草朽骨,安可知乎?」乃焚龜折蓍,援枹而鼓,率眾先涉河,武王從之,遂滅紂。
意譯(出處:這裡):
卻說武王伐紂之師到達汜水,忽然間狂風大作,暴雨如注,道道閃電劃過被陰霾遮蔽的天空,一波狂風暴雨過去,中軍大旗攔腰折斷,戰鼓因為被雨打濕無法敲響。更為恐怖的是,武王的坐騎也受驚失蹄,武王差點兒兒墜馬而下。武王的弟弟周公旦是當時精通卜筮的人,對武王说:「這次出兵犯了天帝,而且龜卜告凶,筮占亦不吉,既然遇到這種天象示警,理應立刻班師。」而就在這時,姜太公站出來反對周公旦的意見,他說:「紂王挖比干的心,囚禁了叔叔箕,任用蜚廉當政,弄得天怒人怨,去征伐他正應天象。」於是他就下令敲毀龜甲,折斷蓍草,率領軍隊前進。而武王亦聽從了他的建議,於是滅了商紂。
我國的儒家傳統,強調「盡人事,聽天命」,甚至竟可達到「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境界。而求神問卜的心態,則往往出於現實生活中的疑惑和缺乏安全感。在意向上,甚至可以是出於「不勞而獲」的動機--只問「結果」,多於「過程」的態度。

孔子有云:善《易》者不卜。踏實的人生,重視個人的決定和選擇,在事件發展過程中的關鍵性。縱然結果如何,往往受限於各種外在因素,但仍朝乾夕愓、兢兢業業、臨深履薄地,善盡自己的本分。

教會傳統傾向於不將《默示錄》視為一本「預言書」,可能或多或少,亦是基於這種原因。而士林神學中的預定論,則在肯定天主預知及預定一切終局的同時,亦完全肯定我們作為受造物自由意志的自決性。

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

青紅皂白

《青紅皂白:從社會倫理到倫理社會》(條訂本)
楊國榮著,三聯書店(香港),2008年10月。

小弟數月前,曾於閒逛書店時買了這本書,結果是在這個新春假期,方有時間閱讀。一讀之下,認為亦很值得給大家推介。

這本書最初吸引我的地方,首先是在於它的目錄。在書的前半部份,作者先由「良知的呼喚」出發,進而展開道德理論的探討。他首先由現時流行的「效益主義」出發,進而闡述「義務論與康德主義」,然後再談「德性倫理學」,大有返回古典哲學(即植根於我國及希臘古代先哲的思想體系)洪流之勢。

以亞里士多德為集大成者的古典哲學,其實正亦是公教傳統「士林哲學」的泉源。小弟在讀這本書之前,亦曾讀過Mortimer J. Adler的一些著作。這進路強調從日常經驗和「常識」出發,並以「現實」作為哲學探討的根基。它排拒極端懷疑論和相對主義。

然後作者繼續探討各種切身的社會倫理問題:愛情、性、愛、婚姻、墮胎、安樂死、複製人、色情、傳媒和資訊科技--這些都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議題。

此書的立論固然並不以天主教信仰作為出發點,但當中的論證卻與我們傳統的「自然律倫理」(natural law ethics)和「德行倫理」(virtue ethics)甚有關連。同時,作者亦樂於引用儒家倫理學的精髓。因此,我認為此書可作為公教信仰與世俗倫理思想之間進行交談的一個切入點。

另一掀起小弟注意的,是作者在個人行為的社會意義脈絡下,講述「禮」的意義(第294-296頁)--

......我想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個人行為的社會意義。大家都知道,社會不只就是人的聚合而已。社會是一群聚集的人,按某種特定的方式共同生活。這種特定的共同生活方式,我們姑且稱為「文化」,用儒家傳統的話講,就是「禮」。這個禮含有四個主要的成分,包括了定規、默契、符號和教化:

第一,本序義。即是《禮記‧樂記》所講的「理之不可易者也」。禮的制訂,是因「天地之情」而為的(《禮記‧樂記》)。換言之,天地萬事萬物,包括人事,都有其內在不可易的本然秩序,不依從這些秩序,萬物就不能生長,人的關係就陷入混亂。從這些秩序,人的行為就有了不可易之定規。譬如:《禮記‧曲禮上》說為人兒女者須「冬溫而夏清」,一方面指兒女必須體貼父母身體的需要,免父母受涼感暑。這可算是子女應有本務,無可爭議。另一方面,冬溫夏清的規範,也說明了人的需要因四時有所不同,夏不清,冬不溫,就是沒有克盡子女的責任。

第二,默契義。有些事情沒有所謂「對錯」,但是如果大家不尋求一個共識就會出亂子,所以大家只好約定俗成地憑一些慣例來解決問題。例如坐公車,當座位不夠時,該讓誰先坐呢?我們的默契是先到先坐。先到有甚麼大不了?為甚麼你先到就可以先坐?答案是沒有甚麼大不了,不過總得找一個規矩讓大家不要爭位子,那麼大家就將就好了。到有大不了的理由,我們會有本序之禮來補足的,例如見到老人家要讓座。

第三,符號義。有些美好的東西,例如善意,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於是我們用看得見摸得著聽得到的東西來代表他們。例如:一個中學生看見老師叫「早安」,聽得見的早安,就是看不見的敬意的符號。

第四,教化義。在符號義之中,我們好像是先有了某種可貴的東西(敬意)才用一個符號來表達它的。可是,符號反過來也可以影響我們的內心世界。一個人讀了托爾斯泰的小說,可能對整個人生的態度都會比前不同。同理,一個人可能會透過教會崇拜的儀式來感受神的偉大;一對夫婦可能透過婚禮來感受二人之間承諾的真實,諸如此類。於是,透過儀式和符號,我們也能移風易俗,陶鑄人群之中的美德。

第二至第四個意義的禮,大體上可以歸結為兩個要點。第一個要點是求同存異。人的性格、行為、喜好、表達意見的方式總是千差萬別的,沒有一套共同的表意糸統,我們就無法向人表達我們的善意和尊重,也沒有合作的基礎。建立制度也有這個求同存異的意思。一群人合作共事,每人對何種做法或程序為最佳,必定有不同的意見,若大家有制可循,分歧自可減至最少。制度是約定的默契,默契則是俗成的制度。

第二個要點是建立歸屬感,凝聚社會。不論是制度、默契,還是儀式,都是使社會成員之間產生一種彼此從屬的感覺。人是文化的動物,人不但生活於一個物理的世界裡,他更加生活在一個文化的世界裡。共同的制度、人與人之間的默契,都能使人覺得他們在共同擁有一個相同的文化世界。

這樣理解禮的話,說人是社會的產物就等於說人是禮的產物。所以孔子把話說得直截了當:「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不明白禮的話,人就不能了解自己的社會,因此也就不能了解自己。今人對禮的一般了解,是把它看做一套行為規範。行為規範一詞,說起來不很好聽,因為我們這一代人一聽見規範就要倒胃口,覺得這是對個性的壓制。所以我平時不喜歡把禮稱為「規範」,而喜歡稱之為「生活指導」。可是規範從最人倫日用處理解,不外就是這文化的最基礎的意義。文化是社會認同的資源。所以,規範之為物,原是社會賴以存在的要素。 ......

2009年1月26日星期一

心想事成

在這新春之際,請容小弟向各位讀者拜個年。

提起拜年的祝賀語,我們往往聽聞不少教內手足,對一些「世俗」的恭賀說話,抱有保留。然而小弟則另有想法。

其實祝賀和期盼,往往反映我們對被祝賀對象,得享幸福的深切願望。

而從基督徒角度而言,人的幸福,是在於「最後」能與造物主契合--這與我國古人所說的「天人合一」相似。

不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除重視「目標」外,亦強調這一目標該「如何」達到。

說到「如何」,則我們不可避免地要探討「現世」與「來世」之間的因果關係。

現世的幸福,締造來世的幸福。問題在於:在現世應怎麼活,才算是幸福?

聖師多瑪斯,在他的著作《神學大全》(卷二之一,第二及第三題)中,亦嘗探討過人幸福之所在。幸福並不在於富貴尊榮讚譽權勢健康歡愉、甚至亦不在於靈魂本身的善、或任何受造之物

人的幸福,及其存有之目標,是在於天主。這可謂與教父聖奧斯定在懺悔錄中的名言:「你造了我們,乃為歸向你。除非憩息在你內,否則我們的心決不得安寧」(quia fecisti nos ad te et inquietum est cor nostrum donec requiescat in te - Confessiones 1.1.1),互相輝映。

這表達和論斷,固然有助我們在生活的各項繁瑣雜務中,保持專注和重點。但其實亦不否定我們現世的幸福,可「包括」各項要素,並透過這些要素,輔助我們追求天主。

恭喜發財」--天主的事業,固然「需要」我們的參與(因為天主已先邀請和召叫了我們),但我們亦不應忽略,為祂的教會努力掙點錢的重要性。在重視物質的年代,我們更有責任使運用物質的秩序,更合符福音的訓誨。

步步高陞」--這不單只事業、工作或服務崗位的升遷,亦應指我們人生目標的提升、責任感的增強、使命感的提高和整體生活的改善。這與《羅馬彌撒經書》中,預備彌撒禱文所述的「emendatio vitae」相似。它亦暗示我們要以更廣闊角度、更高遠的立足點去調整我們的待人接物態度。有人說:不冀望成為將領的士兵,不會是好的士兵。這種說法亦不無道理。

一本萬利」--意念與「撒種的比喻」(瑪13:1-23)相似。讓福傳的事工,得以有效開展!

心想事成」--聖詠第116篇有云:人心欺詐,不可信賴。但「心靈痛苦萬分」的詠禮者接著隨即讚美道:上主賜我鴻恩,我將何以為報?基督徒深信:「若是天主偕同我們, 誰能反對我們呢?」(羅8:31)我們所渴望心想事成,並不在於「小我」的自利和私慾,而是有如無玷聖母、諸寵中保般,在於與基督契合的「大我」,徹底地與父的旨意相連。

2009年1月25日星期日

羅神父的自白

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主任羅國輝神父,在一月廿二日的網誌中,講述他對禮儀的看法。當中包括若干原則,及他要求教友們在探討禮儀問題時所應有的態度。

這是一篇很值得我們閱讀和參詳的文章。現徵引如下(小弟將重點概念,以粗體表達)--

我為「禮儀」服務已經超過四分一世紀;「禮儀」是我所愛;我愛天主,愛在禮儀中的天主,愛在生活中的天主;我愛禮儀中所有人;我愛天主所愛的所有人;我愛教會。

我恨不得大家都愛上「禮儀」,如同我一樣……

奉獻自己,為一切人,成為一切。

當然,我也恨不得大家都可寬恕和避免我的過失!

禮儀是Opus Dei天主的工程,正如本周(第二周)的獻禮經所說:

「上主,求你恩賜我們相稱地參與這奧蹟;我們相信每次為紀念救主的犧牲,而舉行聖祭時,你就在我們身上,實施你救贖的工程。」

禮儀是基督活生生地親臨祈禱的教會,神職人員的服務,聖言的宣講和聖事的施行當中,聖化我們,使我們能以心神和真理來崇拜父,並在聖神內結出共融的果實。(SC 5-13;CCC 1066-1690)

我也喜歡,正如Peter常用的,簡潔地稱之為「神人共慶」、「在地若天」。

所謂「博物館」化的禮儀,不是要指明什麼禮儀「形式」,因為任何禮儀「形式」,都可以非常寶貴,但舉行不善,則與基督徒日常生活脫節,觸動不到人心。

「禮儀憲意」說:

「慈母教會切願教導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禮儀,因為這是禮儀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眾藉洗禮而獲得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原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獲救的民族(伯前2:9:參閱2:4-5)。

這種全體民眾完整而主動的參與,在整頓培養禮儀時,是必須極端注重的,因為禮儀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靈者在其全部牧靈活動中,必須以適當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

可是,除非牧靈者本身先受到禮儀精神與活力的薰陶,並變成禮儀教師,則無法達成此目的;是以,必須設法使聖職人員先受到禮儀訓練……」(SC 14)

「濫用」可以發生於任何禮儀「形式」;甚至任何「權威」,包括任何會議……任何人物……任何善意……都可被「濫用」。

「濫用」有時是因為「偏執」、「無知」……斷章取義……

若要改善,必要提昇人的信仰態度靈修精神

基本上,是要「不偏執」、全面及客觀地認識信仰,及教會的教導,且要謙遜聽命,及忠於基督及其教會,不斷學習,不斷關心天主所關心的每一個人,不斷開放自己,不斷祈禱,不斷去愛……

學養方面,則要廣又要深。「廣」、「深」固然包括熟練於東西方教會不同的禮儀發展過程,及所保存的傳統,以及教會的訓導;「廣」、「深」更包括熟悉今日天主子民內心的渴望、焦慮、能力、處境……

lex orandi → lex credendi → lex vivendi →lex orandi → lex credendi → lex vivendi

正因為要謙遜地不斷學習,才能廣能深,故不可絕對化任何一本參考書。

以下僅是極小量的參考書--

Bouyer:

- Bouyer, Louis. Liturgical piety,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55

- Bouyer, Louis. Christian initiation, Collier, 1962.
- Bouyer, Louis. Eucharist : theology and spirituality of the eucharistic prayer,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c1968
- Bouyer, Louis. The Christian mystery : from pagan myth to Christian mysticism, T&T Clark, Edinburgh, 1989

Chupungco:

- Chupungco, Anscar J. Cultural adaptation of the liturgy New York (State): Paulist Press, c1982.
- Chupungco, Anscar J. Liturgies of the future : the process and methods of inculturation New York (State): Paulist Press, c1989.
- Chupungco, Anscar J. Liturgical inculturation : sacramentals, religiosity, and catechesis Minnesota: Liturgical Press, c1992.
- Chupungco, Anscar J. Shaping the Easter feast District of Columbia: Pastoral Press, c1992.
- Chupungco, Anscar J. Worship : beyond inculturation Maryland: The Pastoral Press, c1994.
- Chupungco, Anscar J. Worship : progress and tradition Maryland: The Pastoral Press, c1995.
- Chupungco, Anscar. Handbook for liturgical studies Minnesota: Liturgical Press, 1997-1999.
- Mark Francis, Anscar Chupungco, Keith Pecklers, Wilton Gregory. Liturgy for the new millennium : a commentary on the revised Sacramentary : essays in honor of Anscar J. Chupungco Minnesota: Liturgical Press, 2000.

Jungmann: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Sacrifice of the Church : the meaning of the Mass, Liturgical Press, [1956?]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early liturgy to the time of Gregory the Great, Darton, Longman & Todd, [c1959]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mass of the Roman rite : its origins and development (Missarum sollemnia), Benziger Brothers, c1961.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meaning of Sunday, Challoner Pub., 1961.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Pastoral liturgy, Challoner Pub., 1962.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eucharistic prayer and The meaning of Sunday, Fides Publishers, 1964 (1965 printing).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Eucharistic prayer, Burns & Oates,c1966.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The Mass : an historical, theological, and pastoral survey, Liturgical Press, c1976.
- Jungmann, Josef A. (Josef Andreas), Christian prayer through the centuries, Paulist Press, c1978.

Ratzinger:

- Ratzinger Joseph. The feast of faith : approaches to a theology of the liturgy, Ignatius Press, 1986.
- Ratzinger Joseph. A new song for the Lord: Faith in Christ and liturgy today, Crossroad Pub., 1996.
- Ratzinger Joseph. The spirit of the liturgy, Ignatius Press, c2000.
- Ratzinger Joseph. God is near us : the eucharist, the heart of life, Ignatius Press,2003.

Vagaggini:

- Vagaggini, Cipriano. Theological dimensions of the liturgy Minnesota: Liturgical Press, c1959.
- Vagaggini, Cipriano and Gregorio Penco. Bibbia e spiritualita Italy: Edizioni paoline, [c1967]
- Vagaggini, Cipriano. The canon of the Mass and liturgical reform England: Geoffrey Chapman, [1967]

還有我國的--

吳新豪:

《感恩禮沿革》,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1981
《天主教禮儀發展史》,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1983

趙一舟:

《我們的彌撒》,天主教牧靈中心見證月刊社,[1981]
《我們的聖事》,見證月刊,[1981]
《我們的慶節》,見證月刊,[1989]
《家庭敬禮》,見證月刊雜誌社,2004.
《家庭祈禱》,見證月刋雜誌社,2004.
《家庭禮儀》,見證月刊雜誌社, 2004.
《如何正確地舉行彌撒》,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禮儀委員會,2006
《我們的聖堂》,見證月刊,2008

潘家駿:

《感恩聖事:禮儀與神學》,光啟文化事業,2005。
《聖事禮儀神學導論》,光啟文化事業,2008

都是值得參考和反省的。還有不同的期刊,這裡只舉出小量例子:

Assembly, Notre Dame Centre for Pastoral Liturgy

Chiesa Oggi architettura e comunicazione, Dibaio Editore

Ecclesia Orans, Pontificio Istituto Liturgico

Ephemerides Liturgicae, Cento Liturgico Vincenziano, Roma

Faith & Form, Interfaith Forum on Religion, Art & ArchitectureImage, Asian Christian Art Association, Indonesia

La Maison Dieu , Centre National De Pastorale Liturgique

La Vita in Cristo e nella Chiesa, Centri di Apostolato Liturgico

Ministry & Liturgy, Resource Publications Inc., San Jose

NewsLetter, Committee on Divine Worship, United States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

Notitiae, Congregatio de Cultu Divino et Disciplina Sacramentorum, Città del Vaticano

Studia Liturgica, Societas Liturgica

Worship, St. John's Abbey, Collegeville, Minnesota,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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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無論有多少參考書,在學問和信仰上,必須視為首要的,是「教會文件」,因為這是教會的教導,我更願以孺子之情,聽命於教會及她的教導。謹舉極小量「教會文件」,作為例子:

《禮儀憲章》(1963年)

《信德的奧蹟》通諭(1965年)

《論聖禮中的音樂》訓令(1967年)

《小組彌撒指南》(1969年)

《梵二後彌撒外送聖體及聖體敬禮禮規及指示》訓令(1973年)

http://hk.geocities.com/dlctom/BBB/bc/bc09.doc

《無價之寶》訓令(1980年)

《兒童感恩祭指南》(1983年)

《司鐸不能出席時的主日慶典》指引(1988年)

《彌撒獻儀法令》(1991年)

《天主教教理》(1992年)

《羅馬禮儀與文化互融》訓令(1994年)

http://catholic-dlc.org.hk/inculturation.doc

《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1997年)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002年)

http://www.catholic-dlc.org.hk/missal2003v.doc

《活於感恩祭的教會》(2003年)

《救贖聖事訓令》(2004年)

http://catholic-dlc.org.hk/redemptionis2004.doc

《歷任教宗》宗座牧函(2007年)

http://catholic-dlc.org.hk/B16080218.pdf

……還有其他聖事及聖儀等等的禮典及教會文件,為免累贅,在此不作詳錄了,上網或圖書館,隨時可以找到。

學養方面,不是參加了一些禮儀形式,聽了某些言論,看了兩篇文章,便可擅作批評……

可惜,學養不廣,不深,不求甚解,容易偏執。

求「」、求「」、求「」……才可「止於至善」。

「愛之深,責之切」是對我自己……也對天主所愛,我所愛的每個人……

神父在文章中,亦引述了先前關於聖安德肋堂壁畫討論中的回應。

我的一些感想:

  1. 羅神父面對教友的公開書面提問,乃在認真地徵詢過當事人(如當日會議討論過程伙伴們的想法)後,以同樣公開的書面方式作回應,並透過適當的媒體和空間,闡述自己對事情的觀點。這種誠懇和率直的態度,具體地展現和提高了教會團體共融所要求及應有的「問責」和「透明度」,值得教友欣賞。
  2. 反觀現時團體中,不少牧者遇有教友關於禮儀甚或堂區/教區事務的提問,往往傾向於避而不談、或過份避諱地私下傾談交流,以致整個團體在不少事務運作上缺乏清晰及公認的目標和指引。久而久之,則禮儀行為偏差和處事議事上程序欠妥的現象,因習非成是而獲得團體的縱容。結果是:教友滿足於「想當然、差不多」的思維,令團體欠缺進步和進深、臻於完美和止於至善的動力。
  3. 羅神父將大量與禮儀相關的中譯教會文獻的互聯網連結公開,此舉乃對教友的參閱和研讀,至為方便。同時亦加強了堂區牧者的問責性,減少了堂區「山頭主義」(parochialism)的橫行,亦促進香港教區上下,作為地方教會,在禮儀規範的實施方面更貼近普世教會的原則。
  4. 在教會內,我們當然應該嚴肅處「事」,但同時亦不應忽略對「人」的關懷、重視和體諒。教會內不同肢體所作為的事,究其底蘊,乃是對「天主之事」(opus Dei)的參與。當我們認為它們做得不好、或有欠周詳時,其實我們亦應在愛德的前提下,實現我們對兄弟姊妹的手足關懷。
  5. 主耶穌說得好:我稱你們為朋友,而非傭工(Iam non dico vos servos ... vos autem dixi amicos --參閱若15:15),原因乃在於:(一)主耶穌把父的說話啟示了我們;(二)我們「知道」甚麼是主的作為、與祂一條心。當我們眼中看見朋友的不完美之處(不論是在閱讀、理解、翻譯、策劃、執行、甚至檢討中)時,亦應更清晰地看到他們付出的汗水和心血。

團體的益處

日前收到聖母軍「教會之母」區團的團刊,當中讀到神師張柱見修女的其中一句說話:

每人付出一點點,就是整個團體的得益。

在教會中,我們實在有必要貢獻更多更多的「一點點」--這不只是你我「幾丁人」的貢獻,而是在整個團體中,每人都有出一分力的空間。

小弟眼見在堂區中,不少兄弟姊妹都很盡心盡力地為團體服務。但亦很常見一種傾向,就是工作的人,愈做愈忙,進而達到「枯竭」的地步。這種現象實在值得我們深思。

其實,尋求適當的機會,「拖人落水」參與教會各層面組織的決策和執行事宜,不只是合理和正直、甚至可說是公平和必要的。(「vere dignum et iustum est, aequum et salutare ...」)

我常心想,有沒有辦法每個堂區的佈告版(不論藉硬件或電子媒體),除公告各項節目性的活動外,亦可考慮跟進各項待完成事項(unfinished tasks)--這些可以是「堂區某幾塊階磚尚待清潔」、亦可以是「堂區某項探訪計劃急需臨時義工」等--這既可提高整個團體的透明度,亦能讓有意幫忙的兄弟姊妹,有空間和有機會出一點點力。教會牧者所要計劃籌募的,不單是教友的金錢,亦包括教友的寶貴時間和才能。

現時我們往往傾向於重視個別教友的個人長期承擔與投入(commitment)--這些固然值得我們欣賞和佩服。但我們亦不應忽略,在生活忙碌的今天,這服務模式所受的各種限制。

若能聯繫協調妥當,則一次性的「臨記」義工其實亦能匯聚成可觀的力量。天主的葡萄園,除「全職」和「長期工」外,亦應考慮請多些「兼職」和「散工」。

2009年1月23日星期五

領主禮中的祝福

先前所提及過的、在彌撒領主禮中,神父祝福未能領受共融聖事人士的做法,似乎已獲得教廷聖禮部的注意。

跟據新一期《Adoremus Bulletin》二月號的報道,有人曾致函聖禮部查詢此事。

網上曾流傳有這樣的一封信函,它的作者為Jeffrey Pinyan,刊於網誌《What Does The Prayer Really Say》。
Greetings, Your Eminence. I have a question in two parts concerning a custom found in various parishes and dioces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blessing of non-communicants during the Communion procession. Briefly stated, this custom consists of a non-communicant presenting himself (often with his arms crossed over his chest with his hands on his shoulders) before a minister of Holy Communion and receiving a blessing of some sort, e.g.: “May God bless you” or a gesuture such as the Sign of the Cross on the his forehead.

1. Is this a custom that is within the faculty of a pastor, the local Ordinary, or a Bishops’ Conference to establish? That is, is this custom something that can be regulated without recourse to this Congregation?

2. Are there particular guidelines or restrictions, from the Congregation, as to a) which ministers of Holy Communion may give these blessings, and b) what forms these blessings may take?

I remain faithfully your brother in Christ our Lord.

Jeffrey Pinyan

而聖禮部的其中一封覆函(Protocol No. 930/08/L),是在去年十一月廿二日發出的。署名的聖禮部職員,則為Fr. Anthony Ward。這位神父所編的禮儀經本縮印研習版,在梵蒂岡書局亦有售。

根據這封覆函,聖禮部正就此事進行詳細研究。但當中幾項明示,實在值得我們留意。現引述如下:

1. The liturgical blessing of the Holy Mass is properly given to each and to all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Mass, just a few moments subsequent to the distribution of Holy Communion.

2. Lay people, within the context of Holy Mass, are unable to confer blessings. These blessings, rather, are the competence of the priest (cf. Ecclesia de Mysterio, Notitiae 34 (15 Aug. 1997), art. 6, § 2; can. 1169, § 2; and Roman Ritual De Benedictionibus (1985), n. 18).

3. Furthermore, the laying on of a hand or hands - which has its own sacramental significance, inappropriate here - by those distributing Holy Communion, in substitution for its reception, is to be explicitly discouraged.

4. The Apostolic Exhortation Familiaris Consortio, n. 84, “forbids any pastor, for whatever reason to pretext even of a pastoral nature, to perform ceremonies of any kind for divorced people who remarry.” To be feared is that any form of blessing in substitution for communion would give the impression that the divorced and remarried have been returned, in some sense, to the status of Catholics in good standing.

5. In a similar way, for others who are not to be admitted to Holy Communion in accord with the norm of law, the Church’s discipline has already made clear that they should not approach Holy Communion nor receive a blessing. This would include non-Catholics and those envisaged in can. 915 (i.e., those under the penalty of excommunication or interdict, and others who obstinately persist in manifest grave sin).

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講道後的鼓掌

今期Zenit的禮儀專欄,探討神父講道後,教友鼓掌是否合宜的問題。

Fr. Edward McNamara說:

The best reaction to a well-thought and delivered homily is a decision to move forward and grow as a Christian. If this is lacking, then all external applause is just so much fluff.

說得十分有道理。精彩!

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

Quod scripsi, scripsi

最近就著先前探討的聖安德肋堂介紹,彌額爾兄弟在他的網誌中,講述現時堂區教友們對本堂壁畫解釋的一些看法

這篇文章獲得教區禮委主任羅國輝神父的注意和回應,並謂:

任何禮儀藝術所帶來的靈修經歷,在與主相遇後,總有發展成長,而不是「寫的,寫了」的死寂。
這句引文,應是出自若望福音受難史中,比拉多所說過的話:「我寫了,就寫了。」(19:22)

也許神父最近在聖週禮儀中譯本的修訂工作中,讀到受難史時,有感而發吧!
趕緊校正聖周禮儀,尤其耶穌的受難史,一面工作,一面默想,非常感動於主耶穌至死不渝的愛,以及他對自己、對父、對我們的真……真愛……一面工作,一面祈禱。
小弟先前對這句聖經,亦有一點心得

有興趣的手足,可以看看。

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

Quia audit servus tuus

常年期第二主日的乙年舊約讀經(撒上 3: 3-10, 19),是我感覺最為深刻的其中一篇。本網誌題首的拉丁聖經章節,正是取自這篇選經--

撒慕爾在安放天主約櫃的上主殿內睡覺。那時,上主召叫說:「撒慕爾,撒慕爾!」他回答說:「我在這裡!」他就跑到厄里面前說:「你叫了我,我在這裡。」厄里說:「我沒有叫你,回去睡罷!」他就回去睡了。上主又叫撒慕爾;撒慕爾起來,走到厄里那裡,說:「你叫了我,我在這裡。」厄里對他說:「我兒,我沒有叫你,回去睡罷!」撒慕爾不知道是上主,因為上主的話,尚未啟示給他。上主第三次又叫了撒慕爾;他起來,又走到厄里那裡,說:「你叫了我,我在這裡。」厄里於是明白,是上主叫了這少年,便對撒慕爾說:「去睡罷!如果有人再叫你,你就回答說:『請上主發言,你的僕人在此靜聽。』」撒慕爾就回去,仍睡在原處。上主走近,像前幾次一樣召叫說:「撒慕爾,撒慕爾!」撒慕爾便回答說:「上主,請發言!你的僕人在此靜聽。」

撒慕爾漸漸長大;上主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一切話,沒有一句落空。

說起來,還是要感謝天主對我的特別眷顧,使我的兒童以至青少年時期,都在天主的「臨在」附近生活。

中學時代當輔祭時,幾乎每個上學的清早,都會在母校玫瑰崗中學部的小聖堂,為道明會的神父們,預備舉行彌撒的經書和祭器。清早而尚未亮燈的聖堂,往往漆黑一片,且十分安靜。整座教堂袛得聖體櫃旁的一盞長明燈,莊嚴地提示著主耶穌的臨在。

在那環境中,很能培養一份「事奉」的意識--禮儀的預備和舉行,首先並不是像表演般,要做給任何人看,而是做給天主看。當我們能風雨不改、不離不棄地,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不論聖堂內外),哪怕是「執頭執尾」的雜務,我們就是「專業」地(professionally),給天主做見證、為真理和價值的客觀真實性做見證。

若說在這時期,天主給我的最大恩寵,也許就是祂賜給我一顆「專注」的精神,和「求問」的心。

曾幾何時,每當捧著彌撒經書(英文版的《Sacramentary》)、或將點燃的蠟燭恭謹地放在祭台上時,內心亦不期然地發出撒慕爾的呼喚:「上主,請發言!你的僕人在此靜聽。」

我是深深地體會到,天主透過禮儀、祈禱、不同的人物、讀過的書本、經歷的事件等,不斷地向我說話,並讓我記起祂所曾說過的話。

只要有心和用心,就必能「聽」到。

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聖體裡的君王

今期公教報第18頁有一篇教友的分享〈聖體裡的君王〉,內容講及現今很多教友對聖體的態度。

這位「譚姨姨」說:
某些人談禮儀本地化只說拱手站立鞠躬,認為單膝下脆是外國人對君主或大人物的禮節,卻忘記中國人對皇帝是要雙膝下跪的,但今天我們對普世基督君王又是怎樣敬禮,非但沒有提升,就是連一些本來會必恭必敬地單膝下跪的教友或神父或修道人,此間不想突出自己的虔敬,也被微點頭及鞠躬同化了,因為成年人也如此,我們的後代或年幼的孩子,又怎能學會進聖堂時要對聖體龕內普世基督君王朝拜?是否如多默宗徒要親眼見到主--聖體內的主顯現才相信祂的臨在乎?
她又說:
領洗幾年後,教會禮儀實施手領聖體,親切的效果是有,但日子久了,又產生了另外的問題,就是有領主時的缺失,有馬馬虎虎地,掉以輕心--聖體墮地,聖血沒有好好接住便放進嘴,使聖血滴在地上。在社會的宴會上,席間餐桌禮儀尚且保持桌上整潔,為何我們對主的筵席,分享主體的禮節卻如此不恭不敬,這麼失禮......
小弟認為,這篇文章的確值得一讀,亦值得大家探討。

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

《羅馬彌撒經書》第三標準修訂版

從梵蒂岡書局的網頁得知,《羅馬彌撒經書》(Missale Romanum)第三標準版的修訂本(revisa editio typica tertia),現已有售

記得小弟家中兩部新禮《羅馬彌撒經書》的不同版本(分別是editio typica alteraeditio typica tertia),都是從中環公進社購買的。也許今次可以考慮網上郵購了。

我是多麼渴望,這部禮書,不再只是圖書館的「藏書」,而能真正地在香港聖堂的祭台上被使用......

Pope Benedict XVI to issue a vademecum on apparitions

A significant piece of information -

As a matter of fact, there is a number of Vatican instructions which have never been made public. In my opinion, the release and making known of these important document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ordinary Christian lives of the faithful, will help to ensure a greater accountability on the part of the local Church (bishops as well as their diocesan structures) to address to the policy of the universal Church.

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彌撒中的致候

小弟所參與的彌撒禮儀中,很多時神父在正式的致候外,加上一些世俗的致候。例如:
神父: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
群眾:亞孟。

神父:願天父的慈愛、基督的聖寵、聖神的恩賜,與你們同在。
群眾:也與你的心靈同在。

神父:各位兄弟姊妹早晨!
群眾:神父早晨!

我認為,這種「早晨午安」式的致候,在禮儀中並不適當。原因如下:
  1. 禮儀所公定的致候,是主禮透過言語,將參禮的信眾導向即將慶祝的奧跡之中。「天父的慈愛、基督的恩寵、聖神的恩賜」所訴說的,是我們即將進入聖三的奧跡、教友與主祭在心神中合一,以配合禮儀的進行。彌撒的其他重要部份均以「願主與你們同在」作為開端(如:宣讀福音前、感恩經前、平安禮後及羔羊頌前、遣散前),明顯地是一種提示,呼籲教友們在此時此刻提起精神,更投入地參與該些部份。
  2. 在公定的致候後,私自添加致候詞,違反禮儀的一般規例。
  3. 世俗的致候所講的,是客套話。所謂客套的意思,是指:一些「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場景用語(situational speech),如「早安」、「好的一天」(【英】Good-Day!【法】Bonjour【西】Buenos dias)等,乃預設被致候的人士,純粹因為此一特定環境(早上、傍晚、國慶、新年等)而被「連結」(connect)起來--大家可以是「陌路相逄」也說不定。相比起「願主與你們同在」一語的意思,則是預設大家共同擁有對上主天主的信仰,和因此信仰而產生的共融。
  4. 在「願主與你們同在!」後加上「早晨!」一語,在語境而言,乃對公定致候的宗教和團體意義,構成損毀。而世俗的致候,作為一種故意添加的材料,亦同時減弱了「願主與你們同在」的「致候」意義。

2009年1月11日星期日

教會對《家暴條例》的關注

今期公教報的本地教會新聞版,報導了陳樞機對《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的關注

相關的報導亦可在此連結中讀到。而香港教區秘書長李亮神父致立法會的意見,則可在公教報的網頁中讀到。

樞機在他的聲明中,點名讚賞黃成智議員作為基督徒,「按信仰和良心表達立場」。

他主要是擔心:倘若同性同居的關係被納入「家庭」一詞的定義,則勢將對傳統的家庭觀念受到衝擊。

看來,作為平信徒,實在有必要向我們社會中的近人,闡述基督徒的「家庭」信念。美國教會給我們的教訓是:若基督徒也不敢站出來作證,則社會必從制度層面上,更趨世俗化、愈走愈遠、而與基督徒的原則背道而馳。

何謂「傳統」家庭價值?

記得幾年前,小弟曾對《易經》的〈家人卦〉作過一點反省。本人深信基督徒的價值觀,一直是與祖國的優良傳統,遙相呼應的。

家人(離下巽上),利女貞。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家」在救恩史中,有著其顯著的地位。天主與人的盟約,始於原祖父母一對夫婦所組成的「家」,成就於主耶穌基督。祂在十字架上捨生而建立教會,就如宗徒所言:「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會」(弟前三15)。以夫婦之愛為質料的婚姻聖事,亦是彰顯基督對教會的愛。宗徒說:「這個奧秘真是偉大!」(弗五32)

利女貞」:教會忠於自己的使命。

父母之謂也」:在此家中,聖父是我們的「父」,而聖教會則是我們的「母」。

正家而天下定矣」:教會的使命,是使福音傳於普世,使萬民按照天主的旨意而生活。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拙言:教會在五旬節,由聖神的火舌所催生。自此祂所施予的恩澤,風行各地。就如五旬節的集禱經所云:「天父,請祢將聖神之恩傾注世上。祢既派遣了聖神在教會內開始了宣講福音的工作,求祢藉著眾信友的心靈,繼續這救世的工程……」言有物,乃因我們所見證和宣講的是基督救世的福音;行有恆,乃因她受救主的呵護眷顧,「熱心行善」(鐸二14),亦步亦趨地,邁向天國的圓滿實現。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拙言:閑有家,我們藉著聖洗聖事,踏入了天國聖域的門檻。悔亡及志未變者:這是決斷及不可徹回的皈依行為。

六二:无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拙言:教會不隨從己意,而祗以基督的話語為行事準則,忠貞不貳。在中饋:猶如主婦之專注於飲食,預備祭祀的食品,上應「主祭」的九五。此實暗喻聖體聖事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拙言:教會的牧者,管教她的成員稍為嚴厲,縱然令後者有些怨言而悶悶不樂,但仍能保障他們在信德和愛德上的共融;若疏於監管,則雖然令教友們得以暫時沾沾自喜,但習非成是的最終後果,卻不堪設想。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拙言:教會上承「九五」,受基督所託而管有啟示及聖事恩寵的富源。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拙言:基督藉彌撒聖祭,而常與此家同在。勿恤:放下憂慮;交相愛:與主相交及在愛中契合。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拙言:謹守信誓,不斷淨化,朝乾夕惕,持守至終。在主耶穌基督光榮再來時,領受榮福之冠冕。

聖安德肋堂介紹

教區禮委主任羅國輝神父受明報邀請,介紹將軍澳聖安德肋堂的設計和象徵意義。

這篇採訪,刊登於一月九日明報的副刊(D03 版)

大家可參閱以下連結:

港式聖堂 一步一故事

2009年1月10日星期六

Pope on Christian Option

Sandro Magister 的 Chiesa 網頁,記述了教宗本篤十六世,最近談及理性與信仰之間的關係。

我最欣賞這一段:

In the end, to reach the definitive question I would say: God exists or he does not exist. There are only two options. Either one recognizes the priority of reason, of creative Reason that is at the beginning of all things and is the principle of all things – the priority of reason is also the priority of freedom –, or one holds the priority of the irrational, inasmuch as everything that functions on our earth and in our lives would be only accidental, marginal, an irrational result – reason would be a product of irrationality. One cannot ultimately 'prove' either project, but the great option of Christianity is the option for rationality and for the priority of reason. This seems to me to be an excellent option, which shows us that behind everything is a great Intelligence to which we can entrust ourselves.

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信仰三重奏

彌額爾的網頁中,提到過我們在信仰生活中,在教會內所聽到的三種不同聲音。它們或多或少都是出自天主、對我們的得救有益--

i. The voice of the Father (vox Patris). This is what is revealed by God through His Word, written (Bible) and unwritten (Tradition) and proposed by the teaching authority of the Church as divinely revealed, (and hence) for us to believe in divine and catholic faith. To assent is to have faith and to deny is to become a heretic.

ii. The voice of the Mother (vox Matris). This is the teaching and explanation given by our Mother the Church concerning doctrine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Faith, and also its concrete application to our daily lives. These can take the form of non-definitive (e.g. by the parish priest and the local bishops) or definitive act (e.g. the Pope or College of Bishops settling a doctrinal or moral question). We owe her our religious assent and obedience to both forms. Although the pre-rogative of infallibility is often not invoked, we are still bound in our conscience to adhere to the official teachings and to follow the lawful commands of our holy pastors. Here the word holy is not understood in the sense of the pastors' personal holiness and virtue, but in the sense of their being appointed by Christ to rule and to guide us on His behalf.

iii. The voice of the siblings (vox fratris). These are the sincere and well-intended exchange of ideas, views, opinions and experiences of our fellow-brothers and sisters in the community of Faith regarding how to live an integral Christian life. While these are often full of warmth and concern, and we often find them very useful and helpful, their properliness and legitimacy has to be measured against the two categories stated above. The more they echo with the voices of parents, the more "authoritative" they are. But certainly, instead of "music" which you expect, sometimes you may encounter noises or even nuissances!

上述回應,其實是源於堂區內的一些討論。有弟兄傾向於將教會內牧者的言論和決定,看成是純粹「人為」的--它們是否出自天主,則要視乎個人的判斷。然而,我們亦須注意到:在現實生活中,天主是透過不同方式、並藉著不同人士,向我們發言。

個人判斷,在信仰生活中是重要的。先任教宗若望廿三世曾稱,「觀察、判斷和行動」是信友在現世生活見證的三個要素。然而,為達成正確的判斷,就必須先有正確的前提和原則,否則達成正確結論只能說是「好彩」,走歪則是難免的。

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信仰與理解

近日與網上朋友討論「信仰」與「理解」之間關係的問題。

心裡不期然地記起一件事。

天主教會相信聖事共有七件,而聖經則合共有七十三卷書(包括舊約四十六、新約廿七)。

理論上,我們可以一件一件聖事地逐個數;且亦可以打開一本思高版中文《聖經》,在目錄中將每個篇章的條目逐一數出,而得出「天主教聖經共有七十三卷」的結論。

當我還是一個小孩子時,往往發現:有時親自點數,往往不比聽從前人的結論更有把握。

誠然,經過多年的鍛鍊,現在一下子將七十三卷書的卷目,順序地背誦出來,也不是一件難事。可以說是在「理性」上掌握了「聖經共有七十三卷」的道理。

也許,這或多或少可以說明「信仰」與「理解」之間的關係。

2009年1月4日星期日

禮儀內的偶像崇拜?

近年堂區的聖誕禮儀,流行一種做法。

在子夜彌撒中、唱過進堂詠、神父們偕同輔禮人員步上聖所後,有教友家庭被安排將聖嬰耶穌像,隆重地放置在聖所內特別設計的「馬槽」中。然後神父才劃十字聖號「開始」彌撒。

小弟以為,這種做法本屬無可厚非,但問題卻出在領經員的講稿、及教友被預期的「反應」上。

領經員作出邀請說話的意義大致是:
讓我們一起看看這位誕生的聖嬰耶穌!
然後這位手捧聖嬰像的教友,被指導將它用雙手舉起。

這令我想到一些問題。
  1. 在羅馬禮儀中,我們似乎沒有這種將「聖像」說成「被代表人物」(「這」就是耶穌!)的傳統。在彌撒中,神父拿起聖體說「請看!天主的羔羊......」(Ecce Agnus Dei)--這是實至名歸的,因為我們相信聖體就主耶穌。在聖週五的禮儀中,我們亦有「請看這十字聖木:是救主曾懸於其上」(Ecce lignum crucis)的呼籲,而不是說:「請看我們的救主、懸於這木頭上」......
  2. 按照舊版(EF)《羅馬禮典》(Rituale Romanum)的祝福耶穌聖像禱文:「O almighty, everlasting God! Thou dost approve of the sculptured or painted images of thy saints, in order that when we behold them (illas - i.e. imagines), we may be led to contemplate and imitate their lives and holiness. Wherefore, we beseech thee to bless + and sanctify + this image wrought to the memory and honor (in honórem et memóriam) of thy Sole-Begotten Son, our Lord Jesus Christ. And grant that whosoever through the inspiration of this image earnestly strives to honor and worship Him, may by His merits obtain grace in this life and eternal glory in the next ...」--這裡說的是「睹物思人」,而不是說「這就是他」。
  3. 按照新版(OF)《祝福禮典》(De benedictionibus)的祝福耶穌聖像禱文:「天主,你居住在不可接近的光明中,是無形可見的天主,但是你如此愛了我們,竟使我們在基督身上能夠看見你的肖像。求你慈祥地垂顧你的這些僕人,使我們因敬禮你聖子的這尊畫像,而能轉變得日益肖似他......」--這亦強調了歷史中基督的可瞻仰性,亦隱含地指出祂在教會內(特別是我們身上)的繼續臨在。
  4. 禮儀中的基督臨在,乃有多重。按照梵二《禮儀憲章》(No. 7)的訓導,基督臨在於參禮的信眾、公務司祭、以及被宣讀的天主聖言當中。當然,祂亦更卓越地臨在於聖體聖事中。禮儀本身的結構,是逐步地、層次分明地給我們展現這多重的臨在。但「聖嬰像」在彌撒禮儀中的隆重化,則似乎對這結構造成威脅。
  5. 因此,在禮儀中高舉聖嬰像、以致成為被瞻仰的對象,似乎與禮儀精神不合。作為熱心敬禮,或者可以接受,但作為「禮儀」的加添環節,則應備受質疑。
  6. 聖禮部的《熱心敬禮指南》(Directory on Popular Piety)所提供的指引,可能更加中肯--

111. At Midnight Mass, an event of major liturgical significance and of strong resonance in popular piety, the following could be given prominence:

  • at the beginning of Mass,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Saviour's birth according to the formula contained in the Roman Martyrology could be made in song;
  • the prayer of the faithful should really be universal, and where appropriate, use several languages; and the poor should always be remembered in the presentation of the gifts;
  • at the end of Mass, the faithful could be invited to kiss the image of the Child Jesus, which is then placed in a crib erected in the church or somewhere nearby.

2009年1月3日星期六

陳樞機的文章

今期公教報,刊登了陳樞機親自執筆的一篇文章(題為〈聖斯德望殉道的啟發〉),激勵祖國內地的教會,努力謀求與教宗保持共融。

我認為這一段最有意思:

......妥協是權宜之計,不能長久拖下去。內心與教宗共融、外表卻又參加獨立自辦教會、是矛盾的。在特殊的環境下你們忍辱接受了這矛盾,後來求教宗寬恕了,教宗仁慈地體諒了:「已壓破的蘆葦祂不折斷,將熄滅的燈心,祂不吹滅」。但教宗本篤已寫了一封信。中國教會的一個新階段應該開始了。真理的權利應得到維護了。不正常的該改為正常的了。
陳樞機似是提醒著我們:這種在教會紀律上「意識」與「行為」的分裂現象,不僅發生在禮儀中,也活生生地呈現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

同理,非法祝聖主教時,主禮者所迴避的問題:「你有宗座的任命狀嗎?」(Habesne mandatum a Sede Apostolica?),亦同樣適用於違規的主禮者。

我們唯有力求在小事上忠信,並寄望在大事情上,亦能貫徹始終。

2009年1月2日星期五

教會紀律

最近小弟多了思考關於教會內的紀律問題(當中必然包括「禮儀紀律」),逐拿起中文版《天主教法典》細讀。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頒佈這部法典時,在〈神聖紀律法典〉(Sacrae disciplinae leges)宗座典章中,曾有以下的訓導:
原來,主基督並沒有將舊約藉天主子民的歷史和經驗,所逐漸形成的(參閱瑪5:17)法律和先知們的豐富的遺產予以廢除,卻以新而卓越的形式,將之納入新約之內。雖然聖保祿論及逾越奧蹟時,告訴我們,成義是由於信德,而非由於遵守法律(參閱羅3:28;迦5:13-25,6:2),但他並未排除十誡的約束力,也沒有否認紀律在天主的教會內的重要性(參閱格前5-6章)。因此,新約著作讓我們更體會到紀律的重要性,並使我們更瞭解紀律與福音本身的救恩特性,是密切相連的。

既然如此,已充分顯示,法典的目的決非替代信友們在教會生活中的信德、因寵、神恩,更不替代愛德。反之,法典的目的是要在教會團體中建立秩序,使愛德、恩寵與神恩享有首要地位,而同時能在教會的團體生活中,以及所屬成員的個人生活中,得以順利而有秩序的發展。

法典既是教會立法的主要文獻,並以啟示及傳承的法制和立法傳統為依據,為維持個人及團體生活,以及教會本身活動的必要秩序,乃是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法典不僅包括教會的神聖創始者所定的基本體制,或者由宗徒傳承及其他古老傳統而來的體制,也不僅包括託付與教會的三種職務的執行法則,它還必須制定一些其他的行事法則。

法典之為工具,完全符合教會的本質,一如梵二大公會議所概括教導的,尤其是梵二教會學所主張的。而且,在某種意義下,新法典可說是盡力把梵二的教會學通譯為法律語言。如果說梵二所描繪的教會形像,不可能完全改變成法律語言,至少法典應時常溯源於這個形像,並盡可能在基本性質上反映其輪廓。

......甚至可以說......法典乃是梵二大公會議訓導的補充,尤其針對教會憲章及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更是如此。

......實在,法典為教會是非常需要的。因為教會原是以有形可見的社團組織的形式而建立的,它需要規律,以使其聖統組織架構得以顯示;以使其天賦職責的行使,尤其神權及聖事的施行,得以井然有序;以使信徒的彼此關係,遵照以愛德為基礎的正義,保障並確定每人的權利,得以協調;以使促進基督徒美滿生活的公共措施,得到法律的支持、保障與倡導。

......但願天主使喜悅與平安,伴隨著法典所追求的正義與服從,並使首領所命令者,為各肢體所遵行......
教宗這段文章,真可謂語重深長。

現時我們團體,是怎樣看待教會的「紀律」?
  1. 表面化:人們傾向認為「紀律」和「法則」,乃純粹外在和表面的規條。意即:法規只服務當權者(在這個案中:教會牧者)的利益,而對基層的「蟻民」(平信徒)構成不勝負擔的重荷。這種想法,傾向於將守法者和擁護法規的兄弟姊妹,標籤為「法利塞主義」者(偷換概念?),反映出對法律的「公共利益」(common good)幅度的忽視,亦暴露出對事體本質要求的無知。
  2. 相對化:遵守紀律與否,本身並無對錯之分,反而應看成是某些人士的「口味」(taste)和「喜好」(preference)的問題--你Edward喜歡守規,OK,這是你的權利,但不要批評我「無法」無天。我們堂區很多教友,都對禮儀規範沒有興趣、不喜歡那些規矩!
  3. 「無王管」的態度:紀律的遵行,未被視為屬於重要任務,以致教友們得出一個「破窗」(broken windows)印象。情況就有如:當一間教堂的窗戶,逐一受到破壞而未受到處理,則人們顯然認為這間建築物,乃無人看管和無人負責的。當教會的紀律(特別是禮儀行為)欠缺規管,則教友們往往得出一個印象:牧者們對這事宜不感興趣;又或:連主教大人也「有心無力」了。有如民長紀的作者所言:「那時,在以色列沒有君王,各人任意行事」(21:25)。
  4. 行為與意識的分裂:在背叛(rebellion)的起始階段,人們往往將規條的內涵和本質「外化」--即聲稱法規所管轄的「行為」與信仰所要求的「意識」沒有必然或直接關係--但久而久之,外在的行為對內在的觀念構成影響。現時教友們在聖堂內行走、經過祭台或聖體櫃時視若無睹地「掂行掂過」、竟沒有絲亳敬意(而教友們也見慣不怪)--足證對紀律的輕視,必導致信仰意識的低落和團體的疏離。春秋時期的「禮崩樂壞」,與戰國時期的「道德淪喪」之間,難道沒有因果關係?若細看救恩史的教訓,則魔鬼給人的誘惑,往往亦是將「禁果」的意義予以外化,令人產生「天主的旨意,是否就在於這一果子上?」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