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

慈善的撒瑪黎雅人

在這聖誕佳節,我的思緒不禁圍繞於主耶穌的一個比喻:

路加福音(10: 25-37)

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向他說:「你答應的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但是,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

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了耶里哥,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地丟下走了。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帶客店裏,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那強盜者的近人呢?」

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

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吧!」

近日明愛醫院事件的新聞,可謂鋪天蓋地。閱讀教宗本篤十六世的《Jesus of Nazareth》所提出的闡釋,我不得不驚嘆,救主這比喻的深刻寓意,和它的高度實用性。

司祭和肋未人,本來都是猶太宗教專業人士。他們掌管以色列民的聖殿祭祀,又享有政治上的榮譽--可謂古代的「管理階層」。當他們在離開耶路撒冷的休班途中,看見一位被打得半死的同胞,心裡到底在想甚麼?
  • 在這條山路上劫匪甚多,實不宜久留,增加被劫被毆的風險。

  • 即使我作出幫忙,是否的確能對這位受害者,有所助益?

  • 就責任而言,我在家中的父母、妻子和兒女,會否比這位受害者,更需要我?若因幫助這位近人,而導致我失去工作能力(如:被劫匪傷害、沾上屍體而成為不潔),豈非更對不起他們?
即時感想:「我發現的只有這一件事:天主造人原很正直,但人卻發明了許多詭計。」(訓道篇7:29)

在這困局中,撒瑪黎雅人出現了。

這位撒瑪黎雅人與先前兩位的「看了看,就從旁邊走了」不同。他路過這位受害者時,「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因而作出了截現不同的舉動。他本來是猶太人的對頭,但卻親自成了這位受害者的「近人」(鄰舍,neighbour,proximus)。

聖經所說的這個「慈悲」和「憐憫的心」,很具有中國人所說心「腸」的「臟腑」(viscera)意義,亦有點似英語所說的「gut feeling」。這種發自仁心的衝動,突破了理性的計較和風險的考量,使得他能義無反顧、一往無前地走出來,對這位弟兄施以援手。

這種心腸,源於天主的愛(Caritas!),亦是祂的大愛,派遣聖子降生救世,成為我們的近人。


若干年前,我們堂區在子夜彌撒前的預備祈禱中,曾選讀教父聖奧斯定,對這篇比喻的注釋。原來救主所述說的,不單是一件「個別事件」,而也是整個人類的歷史:

選讀教父聖奧斯定主教的聖經詮釋《論福音之各題》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了耶里哥」,他就是亞當,解作全人類。「耶路撒冷」就是他所失落的、那屬天的和平之城。「耶里哥」解作月亮:它的盈虧,意指我們生老病死的可朽性。「強盜」就是魔鬼和牠的幫兇們。「他們剝去了」他的不朽,並慫恿他犯罪來「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地丟下走了。「半死半活」可以解為:正如人若認識和明瞭天主,他就是活的;他若因罪過而枯萎和受困逼,他就稱為半死的了。

司祭和肋未人看了看他,便在他前面走了」,意思是:舊約的司祭品位和職務,對救恩並無裨益可言。「撒瑪黎雅人」解作看護者──而主〔基督〕就是以這名稱被指出了。「將傷處包紮」,就是遏止罪過;「」,就是因對獲賜赦罪、得到平安的重修舊好所懷有的善望、所帶來的慰藉。「」,就是勸勉我們,要懷著熱切的精神去履行事工。「牲口」,象徵祂紆尊降貴地來到我們中間所擔負的肉身。「扶上牲口」,就是指對基督降生成人的信仰。「客店」就是教會──那些奔赴永恆家鄉路途的旅客,在那裡獲得憩息,恢復體力。「第二天」是指主復活之後。「兩個銀錢」,則可指宗徒藉聖神所領受、向其他人廣傳福音的兩條愛德誡命;亦可兼指今世和來世的賞報:「他在今世只得多倍的賞報,然而在來世則可獲享永生」。

2 則留言:

Fr.Dominic 說...

这也可以韩大辉神父所著的《与基督有约》中找到,若没有记错的话。他就是以此作为出发点或起名阐释圣事神学。

Edward 說...

道明神父:

小弟則是在一份網上文章那處學到的。聖經的屬靈意義,實在令我大開眼界。

天主為我們的得救(nostrae salutis causa),而將祂的話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