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姊妹將人們根據禮儀原則,向神父建議或提問的行為,稱為神父「被人抄牌」(!)。
先別論這動詞是否正確或貼切,討論這樣繼續:
如果耶穌係(在)聖體櫃顯現,又行落地,唔知會唔會都俾人抄牌呀!這就涉及信理神學的範疇了。
小弟的回應是這樣的。
教友對禮儀的看法和意見,或多或少地表現著某種對「教會是甚麼」、「信仰是甚麼」的觀念和認識。有趣。
這個「如果」的確可圈可點呢。
若主耶穌真的在聖堂中顯現,而我又有幸看得見的話,則按理而言,我患上思覺失調的機會,要比看到奇跡的機會為高。
肉眼所看得見「耶穌顯現」給我的肯定性,遠遠不及在聖體櫃中、主耶穌在餅酒形下真實臨在所給我的肯定性。前者是可有可無的私人啟示,而後者則是教會訓導的信理。
作為天主教徒,將「基督」和祂的「教會」對立起來討論,是有危險的。
上述意見,反映出不少教友,其實認為現時教會的表現和做法,與主耶穌自己的意願之間,相差甚遠,以致得出「耶穌被抄牌」這一設想來。
2 則留言:
愛德華兄,如果你真有幸見到,相信你未必是思覺失調,可能只是生活太辛苦,在聖堂祈禱時睡著發夢罷了。﹝笑﹞
話說回來,我們總太易相信神蹟,卻不相信奧蹟。相信眼看見的奇事,卻不信眼看不見的奧妙。
「五官之力有所不及,要由信德來補充」似乎不單單適用於基督在聖體來的臨在,也似乎也適用於基督奧體的訓導和信仰的傳承。
老實說,小弟可從未試過在睡夢時見到主耶穌。
幸而直到現時,即使是主日早上,在醫院「整夜勞苦」(路5:5)當值過後,返回堂區聖堂望彌撒,對我而言,仍是一次「充電」的機會。但的確需要承認,在該些情況下,對若干事情的「忍耐力」,是會差了一點的。
有時都幾有聖保祿宗徒的feel:「除了其餘的事以外,還有我每日的繁務,對眾教會的掛慮。誰軟弱,我不軟弱呢?誰跌倒,我不心焦呢?」(格後1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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