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機大人宣講的的這一“陳氏瑪竇福音”真可謂滿全了宗徒的預言:“Miror quod sic tam cito transferimini ab eo qui vos vocavit in gratiam Christi in aliud evangelium.Quod non est aliud nisi sunt aliqui qui vos conturbant et volunt convertere evangelium Christi.Sed licet nos aut angelus de caelo evangelizet vobis praeterquam quod evangelizavimus vobis anathema sit.Sicut praediximus et nunc iterum dico si quis vobis evangelizaverit praeter id quod accepistis anathema s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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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一說基督宗教中(我本身不是天主教信徒,只能盡量按照‘第一個千年’中,‘未分裂的大公教會’共許的標準來探討)“殉道者”是怎么一個概念。
首先,殉道者必須是真實存在的,確實在歷史上為了對基督的正統信仰而蒙難的“人”。是有“面目”有“位格”的。雖然教會傳統也紀念一些姓名已不可考的殉道聖人(通常的表達格式是:某地某數目(數千、數百、數十等)的殉道聖人),這些數目未必是“精準數字”,但是提出時間地點和人數,表示教會堅信,雖然有史料的遺失,但是這些殉道者是“切實存在過的歷史人物”,而不是一個“概念”,一個“神話”。
反觀二十年前的六四事件——唯一共許的是,在事件后期發生了流血沖突,受傷乃至喪命的有市民,學生,軍警——而這些流血事件,是促使政府最終下決心以比較嚴厲的手段強行中止學運的直接肇因之一(其他原因有戈爾巴喬夫訪華,首都交通癱瘓,某些人士鼓動學生的極端主義情緒(絕不與政府妥協)等)。
然而,至于被國內外許多人渲染不已的“悲壯民運”的“最高潮”,所謂的“六月四日屠殺”,則是始終沒有任何有力證據可以證明的。事實上,從事件發生至今,最可信的結論是,廣場清場當晚,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流血事件。然而這個根據現有證據,可能是最接近真相的結論,因為不符合許多人的“政治正確標準”而被拒絕接受。
陳樞機不論怎么高調堅持“政治正確的大義名分”,卻也沒法無中生有,“變”出不存在的“證據”來證明確實發生過“六四血案”。于是,他口中的“神圣殉道者”就成了沒有“面目”沒有“位格”,的“架空聖人”了。
上面說的是基督宗教中殉道者的第一個條件:是真實存在的人。
另外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本身是基督正統道理的信徒,以水洗,愿洗,血洗之一的方式皈依了基督,明確地為了基督信仰而蒙難。
當然我們不能斷定在六四事件中不幸喪命的市民,學生,軍警中一定沒有基督徒——但是他們是不是為了“替基督信仰作證”而喪命呢?整個事件是不是一場“基督徒運動”呢?運動的訴求是不是為了“捍衛真信德”呢?
樞機大人說:“天安門的殉道者和耶穌基督一起死在十字架上,也已和耶穌一起在天國受光榮,我們今天的哀悼也是歌頌。在肉身復活的那天我們能欣賞他們燦爛的永恆青春。” 這樣的言論有何教理的證據?樞機大人給我們描述了一個“至高至大”的“政治正確”。“民主自由”似乎成了我們這個時代的天啟福音,乃至于殉命於此大義竟然等同于殉身於基督;大矣哉民主自由,竟可開天門,閉地獄,滅永刑而致常生。恕我直言,樞機大人的這種講話,是對基督救世奧跡的貶低和褻瀆,是對全體基督徒(不僅僅是天主教徒)信德的侮辱。
樞機又說:“讓我們再聽聽瑪竇福音「君王對我們說:我在天安門奉獻了我的生命,把使命傳給了你們,你們有沒有拾起那些烈士們手中的旗幟勇往直前,為民主、為國家的更新繼續奮鬥?我今天還在為我的子女爭取公道,你們有沒有伸出援手?我傷心見到香港人愈來愈忘卻核心的價值,為功利而負賣良心,你們有沒有大聲疾呼喚醒同胞們?國內教會,尤其是教會的領導,受到侮辱、威脅、引誘,你們有否聽教宗的呼籲為他們祈禱?”
哀哉,這就是樞機口中的“瑪竇福音”!大概樞機以為聖瑪竇墓木已拱,早就“版權失效”,所以紅衣主教大人可以把自己的話“放入聖人口”了。
樞機大人宣講的的這一“陳氏瑪竇福音”真可謂滿全了宗徒的預言:“Miror quod sic tam cito transferimini ab eo qui vos vocavit in gratiam Christi in aliud evangelium.Quod non est aliud nisi sunt aliqui qui vos conturbant et volunt convertere evangelium Christi.Sed licet nos aut angelus de caelo evangelizet vobis praeterquam quod evangelizavimus vobis anathema sit.Sicut praediximus et nunc iterum dico si quis vobis evangelizaverit praeter id quod accepistis anathema sit .
殉道者的稱謂,不是共和國內的所謂「稱號」,是在基督眼中,效法了基督,因為滿全愛而作出了生命的犧牲。在狹義上來說,殉道者應是為了基督的信仰而死;但是基督的信仰是甚麼?是法利塞人的信仰還是基督給我們「愛」的誡命?是相信基督才會得永生,行基督的道路才會得永生?
教會相信基督是通往永生的途徑,但是這個基督是苦像上的木偶,還是只是「愛」的真理?
八九年六月四日,有很多人死了,是鐵一般的事實。當然,我們不肯定有十個還是十萬個人死去,我們也不肯定是在廣場裡面,還是廣場外面死去,我們更不肯定是被故意射殺還是被流彈所殺。因為這一切的真相,都被當權者封印著。但是他們的死是為了甚麼?他們走到街上,不是為了自己,即使有極端主義情緒,也是行動上的小污點,基本質都是為了愛:愛國家、愛國民、愛家、愛人,他們不忍社會敗壞、不忍民生困苦而走上街頭。因為這個原因而死,縱是未有幸在生前認識基督,基督的大愛也會在他們死後收容他們,因為天主是超越我們的時空的。
在「愛」的廣義來說,他們又何嘗不是為了基督的道而犧牲?教會都不反對其他宗教、不會去說其他的宗教信仰必然使人下地獄,我們又怎可以說天主不會讓天安門的死者得享永生?就因為基督是愛,而且人間的愛必然出於基督,他們因為愛而犧牲,為甚麼不能被稱為殉道者?
即使,他們的殉道,應該不可能被教會宣聖,但是在我們的心中,我們見到的是基督的容貌。如果我們可以在生活裡找到基督,這個就一定不是肋匝肋人耶穌,而是「愛」。基督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這也一定不是人性的耶穌,而是天主的愛,只有愛,才會是到天國的道路。
有云: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六四的死者,都是重於泰山,都應得到天主的安慰。
基督說,最偉大的愛情是為朋友捨棄自己的生命.
我想六四的死難者的"朋友",就是他的國家,天主教教理稱:愛國及服務國家是基於感恩責任,並由愛德而來.
如果天主是愛是真實的,那為堅持純真愛情而作的犧牲的人被"類比"地陳述為"殉道者",我個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究竟我們所說的"道"是甚麼呢?按自然啟示,刻在我們良心深處的難道就不是"天主的道"嗎?
以六四死難者為"虛擬"人士的人,我對他除鄙視外,並沒有其他話要說.
靚仔
Theologos,
在香港,小弟年幼時亦從電視看過相關的現場片段,而比較相信「屠城」的事實性。
但撇開「事實性」的爭論而言,小弟仍比較傾向於認同閣下的思路。
Alienz兄:
小弟不否定六四死難者上天堂的可能性,但這完全是基於對天主的仁慈抱開放態度,多於對他們生前行為的欣賞,並認定它們構成「為義而被害」的特性。(請留意:小弟這麼說,並不表示對他們的生前行為不欣賞...)
在信仰問題的討論上,我們應避免「非此即彼」的陷阱。就如你所說的:
「如果我們可以在生活裡找到基督,這個就一定不是肋匝肋人耶穌,而是『愛』。基督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這也一定不是人性的耶穌,而是天主的愛,只有愛,才會是到天國的道路。」
我們的信仰基礎,在於降生成人的主基督。作為「道路真理生命」的那位,正正就是納匝肋人耶穌。而我們的得救,正正就是透過參與基督的人性,而得以分享祂的天主性。若將「愛」說得過份抽象,則有可能使它的意義「無所不包」而變得「空洞」。
愛國不一定等於愛天主。我們不是「愛國會」。
靚仔說:“基督說,最偉大的愛情是為朋友捨棄自己的生命.我想六四的死難者的"朋友",就是他的國家,天主教教理稱:愛國及服務國家是基於感恩責任,並由愛德而來.
如果天主是愛是真實的,那為堅持純真愛情而作的犧牲的人被"類比"地陳述為"殉道者",我個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究竟我們所說的"道"是甚麼呢?按自然啟示,刻在我們良心深處的難道就不是"天主的道"嗎?”
回應:準此道理,國共內戰時代,被國民黨所殺的無數共產黨人,亦是出于“愛國家”的熱情而甘心赴死的。這些人是否也是“類比意義上的神聖殉道者”?如果是,為何不見樞機大人為之開彌撒,公開在教堂褒揚一番耶?
更進一步想想,當年的義和團,雖則是被邪教鼓動,但也是滿懷一腔對“大清國”的熱愛的呢。則這些屠殺基督徒最后又被列強屠殺的拳民,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殉道者”了呢。(按上面幾位的言論,“愛”是最大,信信邪教么,是“小污點”而已矣。君不見當年六四學生也在廣場上豎立神像,頂禮膜拜嘛。)
可能諸君要說,共產黨也好,義和團也好,是“黑名冊上人”,絕對褒揚不得。那么,當年與昭宗皇帝一同殉國的哀愍太子可不是共產黨,而且本身也是領過洗的天主教徒,為了國家社稷而蒙難,幾百年來,天主教內可有哪位樞機大人稱之為“殉道者”?
所以講來講去,還是“政治正確”至高無上。所謂民主自由,是現時代的神諭,而忠孝仁義,則是過氣了的意識形態。于是乎,民運學生的怨靈可以作為“殉道者”而在天主教的祭臺上受光榮,而曾領洗奉教,至死還盼望著教廷和耶穌會的奧援的公思當定太子就注定只好做孤魂野鬼了。
至于alienz所說:“如果我們可以在生活裡找到基督,這個就一定不是肋匝肋人耶穌,而是「愛」。基督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這也一定不是人性的耶穌,而是天主的愛,只有愛,才會是到天國的道路。” 則更不知是哪個教會的訓導,何方神聖的道理了。
“如果我們可以在生活裡找到基督,這個就一定不是肋匝肋人耶穌”——這如果不是異端道理,則我不知尚有什么可以被稱作異端道理了。
關于二十年前的歷史:
靚仔說:“以六四死難者為"虛擬"人士的人,我對他除鄙視外,並沒有其他話要說.”
對,您大可鄙視區區在下,這也是“天賦人權”嘛。就好比在下一向也很鄙視你們的陳樞機(可不是從他做樞機甚至做主教開始,慈幼會時代的‘陳神父’早就是為在下所不齒的一個人物了。)但是鄙視也好,蔑視也罷,不過是一種情緒。要證明發生過“大屠殺”“血案”,到底還是要做考證的功夫,要拿證據說話的。不能一句“我信全能的中共湮滅了一切證據。亞孟。”了事的。列位自可將“六四屠城”作為一個“信德的奧跡”來接受,但是拿不出證據,卻難服眾人之心之口也。
alienz 說:“八九年六月四日,有很多人死了,是鐵一般的事實。當然,我們不肯定有十個還是十萬個人死去,我們也不肯定是在廣場裡面,還是廣場外面死去,我們更不肯定是被故意射殺還是被流彈所殺。因為這一切的真相,都被當權者封印著。”
回應:“八九年六月四日有很多人死”固然是“鐵一般的事實”。因為自人類按照上主的命令,“遍布大地”以來,就無一日不是“有許多人死”的。然而,要把所謂的“六四血案”做成翻不了的鐵案,光搞搞情緒化,高舉“政治正確”,抱事后諸葛亮的海外媒體大腿,都是不成的。
十個人死還是十萬個人死,是有“由量而至于質的分別”的。
如果清場時有十人死,則不可名為“屠殺”也。四日之前的平民襲警事件中,死傷軍警亦不止十人,以此而指當時市民學生“屠殺警察”可乎? 在廣場滯留學生罔顧戒嚴令,且有暴力襲警行為的情況下,若有十人的死傷,只能說是沖突中難以避免的悲劇,而不能說是“屠殺”。
十萬之數太過夸張,也違背基本的常識。就以外國媒體報道過的“數萬”“數千”來說吧。如果事實真有數千人死,則確可定性為“屠殺”“慘案”。問題是,數千有名有姓,有家人老小,有同學朋友的“社會的人”一夜慘死,為何二十年來海內外的“民主人士”竟然收集不到百分之一的“烈士”的資料?難道他們都被“族滅”了?拜托各位不要再簡單地以“我信全能的中共”來搪塞。悠悠眾口,不是那么容易堵住的。尤其是在信息發達的網絡時代,若說收集不到二十年前數萬(或者數千)非正常死亡者中百分之一的人的資料,這是不可想象的。
我至今日去過北京不下十數次,就當年的事件,詢問過不同階層,不同年齡,不同意識形態的當地市民。從獲得的陳述來看,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六四夜間確實發生過人數眾多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死幾萬(或者幾千)人是什么概念?在熱浪炎炎的京城六月,幾萬(或者幾千)尸體堆積在天安門前是何種景象?當時京城有能力處理大量尸體的,就要說是八寶山火化場。突然要焚化數萬(或者數千)尸體,是怎么一個概念?難道對于這種事情,竟然不會留下任何見證人嗎? 當然,堅信“全能的中共”基本教義者,可以說所有的當事人都因為受威脅而不敢講真話,甚至所有的當事人都被滅口了,又或者解放軍有特制化尸水,甘露輕彈,尸體就“溶作膿血”了。更可以說,事實上中國解放軍都是啖肉羅剎轉世,當夜就吧幾萬學生生吞下肚了也。
alienz 又說:“即使有極端主義情緒,也是行動上的小污點,基本質都是為了愛。”
六月四日之前的流血沖突中,一些學生和市民表現出來的“極端情緒”可不是能用一句“小污點”輕松帶過的呢。試問,暴力襲警,焚燒警車,將軍警毆打至死(因當時無上級可還手的命令,以聽命為天職的軍警雖有槍械,卻被活活打死),甚至將死者剖腹抽腸,淋油焚尸。這些豈可謂是“小污點”而已?這些事件,在下不是得自“全能中共”的宣傳,乃是親眼所見。我見故而信,諸君是不見而信。若六四事件是一“天啟奧秘”,則不見而信者乃真福,然而六四到底不過是“此世間事”,則不見而信的并非真福,而是真蠢人也。
靚仔兄:
我不反對以類比角度理解六四死難者作為「殉道者」。其實亦有跡象顯示,西方部份媒體亦有使用「June 4 martyrs」一語。
但樞機在他的講道詞中,卻明顯地應用了「與基督一起死在十字架上」,並明確地指出他們「已」和耶穌一起在天國受光榮。小弟所擔心的,正是此一表達。
理論上,若陳樞機本人確信六四死難者全已升了天堂,則為他們向天主獻上代禱豈不是多餘的嗎?六四彌撒亦因此而添上了「某某殉道紀念彌撒」的色彩。
你還記得數年前,我們所探討過的「為教外人士獻祭」的問題嗎?小弟很多時覺得,有些神學問題未令人滿意地予以解決,則恆常有機會成為教會團體當中的計時炸彈......
由二十年前的“北京屠城”,到令我想到去年的“拉薩事件”。
在應對海外媒體方面,北京政府的顢頷遲鈍可說是二十年不變。然而,去年的拉薩事件終于沒有像“天安門事件”一樣被西方集團任意描成“拉薩屠城”“西藏大屠殺”(事情初起時,每日報紙電視幾乎是一邊倒的‘屠城’論調)。這實在不是“全能中共”的“能力”日新月異,而是我們的民眾有了覺醒,不再像二十年前那樣愚昧麻木,能被西方輿論玩弄于股掌間了。
Theologos所言极是。
当年所谓的“北京屠城”,或多或少有西方媒体夸张。
中共当年确实有掩盖真相,杀死老百姓无法宽恕之罪。这是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中共中央的过激反应,正如去年的“拉薩事件”,主要是基于当时北京城已经开始失控局势。我们唯一所有的消息和焦点都是在天安门广场内。那么北京城郊,五环外的情况,我们知道多少?
6月4日悲剧之前,经已有平民对城外站岗的军队作出挑逗性行动。最先的大学生高中生老师罢课到天安门广场抗议,到最后其他为数众多的其他平民加入声援。这些平民包括当地北京人和大批五湖四海的外地工人。请注意一点,这些大批的外地工人大多是低学历的低技术,下岗工人和农民工。小规模的骚乱已经在西方媒体的视野外发生-五环外的抢枪事件,挑逗辱骂站岗的哨兵。尽管它被中共夸张并成为他们宣传和使用武装部队坦克镇压和清场的堂皇借口。如果你了解大陆的情况,部队官兵通常是未满 或二十出头的小孩,面对大批愤怒平民的过激反应,他们真的没有经验。流血事件,不仅出现在广场上,而且还有西方媒体覆盖范围以外的地方。我们研究历史,每次有武装部队的使用,流血是不能避免。那么,部队的伤亡可以证明什么?是否有暴民的出现?根据我两年多在北京的生活经验和当年还是高中或大学生有参加这民运的聊天。我得到的是,这民运是必要的,但反应可能是有过激-指的是双方。
我的重点是:当年是否有必要使用武装部队清场?是否有必要命令允许开枪?有没有其他任何选择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联系到陈枢机的讲话:他们是为信念而死的烈士还是为基督信仰而死的殉道者?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天主教,不应把两码事混为一谈。这是对天主教徒和非教徒的严重误导。或引用教宗本笃十六世自己说,梵二是否正如现在大多数人理解一样,是一个超级教理(Super-dogma)大公会议?给我们创造了新教理?他的回答是绝对的“不”。这给我们,神职和信徒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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