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來常有機會參與一些典禮彌撒,這倒令我記起了一些問題。
教會內很多聖事的舉行(如:洗禮、婚配等),其實亦是教友人生的一件大事。這些場合,往往會邀請親友的參與,當中既有教友、亦有非教友,而教友則不一定來自典禮舉行的堂區。
有時即使是教友人數眾多的場合,亦反映出不同堂區之間現有的禮儀舉止上的差異之處。這實在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課題。
記得梵二禮儀憲章曾為禮節上的差異,釐定過一些準則。其中包括:
「還要盡可能避免在臨界地區之間,形成禮節的顯然差別。」(SC, 23)
這臨界地區,至少是指「附近教區之間」。但現時香港的情況,則頗有「各處鄉村各處例」之感!
教友在彌撒中應該何時下跪?相信這亦是應該探討的。
若按照〈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第43項)所提供的指引,則:
一、信眾在「呼求聖神」至「祝聖後的歡呼」應該下跪。
二、若地方狹小、或參禮人數眾多以致空間不足,則可免下跪。惟須在主禮單膝跪時,以深鞠躬表示對聖體聖血的崇敬。
三、有些地方教會的習慣,在聖聖聖後至整個感恩經中、以及在羔羊頌後下跪。這些優良傳統值得保留。
在聖安德肋堂,教友們一般是在感恩經中,主祭神父將雙手伸向祭品(餅酒)時下跪。至少輔祭們是這樣做--而輔祭們在姿勢上的做法,其實可說是教友的「樣版」和「借鏡」。
這種做法固然有不少好處,但教友們在習慣上亦往往依循另一依據行事--「前一排」教友。
小弟曾見過當主禮使用感恩經第三式時,由於「聖聖聖」後的禱詞至「呼求聖神」的段落之間,乃有一點點距離。然而不少教友,在神父唸完「上主,你實在是神聖的,你所創造的萬物,理當讚美你......」之後,有些比較熱心的「前排」教友,已跪下來。而其他教友見狀,亦紛紛跪下來。言則,從禮儀的角度看來,是跪得「早」了。
在感恩經第三式中,這情況的「效果」也許並不特別顯著,但若使用感恩經第一式,則神父仍有「一篇文」要唸呢!
歸根究底,這種現象起源於教友們的「羊群」心態。當我們堂區給教友的禮儀培育,未有明確地指明大家應做的姿勢、及它們與禮節的意義時,個別教友們就各有一套演繹,來自圓其說了。
誠然,「培育」也許並不能完全地解決這問題。事關參與一間聖堂禮儀的人,往往亦來自不同堂區。他們各自的「禮儀背景」和在信仰上所受過的裁培亦各有不同。各人將自己以往堂區的習慣「套用」在「現今這間聖堂」的禮儀之中,則注定要造成混亂了。
當然說到這一步,有人會出來說:嘿,彌撒進行時該哪些時候跪,真的這麼重要嗎?最重要的不是內心的虔敬嗎?
內心的虔敬的確重要,但虔敬並不與禮儀的精神和理想抵觸。按照聖禮部的訓示:
Item, fideles stant durante tota Prece eucharistica, excepta consecratione. Practice, fideles genuflexi manent ab epiclesi ante consecrationem usque ad acclamationem post consecrationem ... Ea quae supra definiuntur minime supervacanea censeda sunt, quia eo tendunt, ut unitas sese gerendi habeatur in coetu qui Eucharistiam celebrat, et ideo manifestetur unitas in fide et in cultu communitatis. Videntur saepe fideles, statim post Sanctus, et adhuc saepius post consecrationem, corporis habitu diverso quasi oblivisci se esse participles Liturgiae Ecclesiae, quae est summa actio communitatis, et non tempus sese alienandi in actionem devotionis privatae. (Notitiae 14 [1978] 300-301)
中譯:
同樣地,信眾在整個感恩經中站立,除了在祝聖時。實行上:信眾由呼求聖神至祝聖後的歡呼保持下跪。上述所界定〔有關信眾姿勢〕的事項,絕不可等閒視之。因為它關乎舉行感恩禮的團體所活出的合一性――即信德和敬禮上所展示的合一。有些信友在〈聖聖聖〉之後、亦另有些信友在祝聖之後,在姿勢上顯出差別:他們似乎已忘記了自己正在參與教會的禮儀――團體生活的高峰――而不是疏離地私自進行敬禮行為。
按照教會的訓導,在禮儀中信眾的舉措,並不只表達我們「個人」和「自己」的心情,而是參與「團體」禮儀的祈禱。前者是「熱心敬禮」,而後者則是整個教會的共同行動。因此嚴格而論,羊群心態的「盲從」與「禮多人不怪」的過份熱情,同樣都是偏差!
至於在一些非教友「俾面」出席參與的典禮彌撒(如:紅白二事),往往更突顯這問題的嚴重性。按小弟所見及所聞,很多時「主人家」為避免「教友」與「非教友」的表達之間造成差異而覺得不好意思,往往會因「避忌」而選擇不主動地作出提示--即使主禮神父亦然。久而久之,則連教友亦感到無所適從。
試想:當我真正地相信這一刻主耶穌在聖事中親臨,而不按照教會所訓導和指引的,去迎接和跪拜--那和「背教」有甚麼分別?
幸而,小弟亦欣見有不少熱心教友,在舉行禮儀時亦有透過領經員,在預期下跪的地方,作出「請跪下」的指示。小弟認為,在方向上這是正確的一步。
不過,從倫理角度而言,若非教友本身是既不信天主、亦不信聖體聖事的(如:一些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則這句話就可能顯得有點唐突了。基本上,若我們擁護梵二公會議所訓導的「信仰自由」原則,是不應「逼」非教友們下跪的。所以,我見過有些領經員亦會說:「請
教友跪下」。
但細想之下,這進路仍然有不足之處。
首先,教友「在正常情況下」是應該懂得適當地在彌撒的某些時候下跪的。這類禮儀中的提示,其實就有如「請教友不要在聖堂內講粗話」或「請某某關掉手提電話!」般,是對聽眾帶有「侮辱」(
humilians)意義。
其次,在神聖的感恩經進行時,領經員其實是絕對不應該「插咀」的。
那麼,我們還有甚麼辦法呢?
在這裡,我會建議大家考慮「搖鈴」的方式。
在溝通學上,我們為傳達一項訊息,不一定需要透過「語言」。其實我們亦可善用「非言語」的溝通方式(non-verbal communication)來作出提示。在禮儀的進行中,在特別重要的時刻搖鈴,具有一種「警示」的作用。為教友來說,不同時刻的鈴聲本身所提及的意義,遠多於「你在發白日夢嗎?」或「你不知道這一刻應怎樣做嗎?」。它既表達「提示」,亦可表達「專注」、「喜樂」、「鼓勵」甚至「連受造物也參與禮儀行為」!
為達到「醒水」的效果,我認為這種簡單措施是足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