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7340740961288758098..comments2010-07-13T11:05:51.406+08:00Comments on Spiritus et Vita: 明星神父Edward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3287147971718168049noreply@blogger.comBlogger6125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18626478559086239662009-02-25T09:41:00.000+08:002009-02-25T09:41:00.000+08:00爱德华兄说得好!!!这是完全本笃十六世指出-神父变成superstar或talkshow 神父。这是...爱德华兄说得好!!!<BR/>这是完全本笃十六世指出-神父变成superstar或talkshow 神父。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礼仪abuse。不知道这位香港所谓或自称的礼拜专家(Liturgist)有否真正阅读去年亚洲礼仪推动大会的科伦坡声明或者,如果有,那么他真的公开无视圣礼部了!!!<BR/>如果我的记忆是正确,陈枢机是参与者之一。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69389113693644460192009-02-16T20:37:00.000+08:002009-02-16T20:37:00.000+08:00> 現實是現在有很多自覺能把禮儀融會貫通,就能「為救些人」的神父會在「彌撒」中加上自己的「特色...> 現實是現在有很多自覺能把禮儀融會貫通,就能「為救些人」的神父會在「彌撒」中加上自己的「特色」...<BR/><BR/>有些神父認為禮儀的固有形式是一種束縛,且阻礙了(個人或團體)表達自我的自由。如是者,則打破禮規的界限,就顯得有其必要。<BR/><BR/>也許這就是原祖父母所受過的誘惑吧?<BR/><BR/>但按照聖禮部的《救贖聖事》訓令(參閱第五條),表裡一致的遵守禮儀規範,目的就是在於要我們透過與教會共融、而更肖似第二亞當、我們的主基督。Edward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287147971718168049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24842655906873732092009-02-16T20:25:00.000+08:002009-02-16T20:25:00.000+08:00> 實際上,當今禮委的負責神父亦是如此!也許這觀察,或多或少地說明了:在禮儀事項上的知識愈多、...> 實際上,當今禮委的負責神父亦是如此!<BR/><BR/>也許這觀察,或多或少地說明了:在禮儀事項上的知識愈多、在組織內愈被信任和信靠,則「濫用」的「誘惑」亦往往愈大。禮儀如是,倫理亦然。<BR/><BR/>聖保祿宗徒有謂:知識使人自大,惟有愛德方可立人。(<I>Scientia inflat, caritas vero aedificat</I> - 1 Cor 8:1)<BR/><BR/>也許這亦同時帶出一項訊息:即使有朝一日,我們在一些組織和團體中變得「位高權重」或「被受尊崇」時,亦能同時倍加「謙恭聽命」和「克己復禮」!Edward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287147971718168049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52086889328928739942009-02-16T03:13:00.000+08:002009-02-16T03:13:00.000+08:00過剩的表達欲,可能是一種心理的病態,北語所謂“話癆”者是也。——路人乙過剩的表達欲,可能是一種心理的病態,北語所謂“話癆”者是也。<BR/><BR/>——路人乙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51424573572970698562009-02-16T01:35:00.000+08:002009-02-16T01:35:00.000+08:00十分欣賞Edward 兄這樣有條理的分享 =)謝謝給我一個機會在這兒作小分享:很明白這樣的經歷......十分欣賞Edward 兄這樣有條理的分享 =)<BR/>謝謝給我一個機會在這兒作小分享:<BR/>很明白這樣的經歷... 但這樣的「彌撒」已不算特別了,嘿嘿。<BR/>作為一個大公的教會,彌撒不論在何地也應該是一樣的,好讓信眾在那兒也能參與同一的聖祭。是的,為了牧民需要,各地方的主教可按地方需要和習俗作調整,但本人的經驗卻告訴我,現實是現在有很多自覺能把禮儀融會貫通,就能「為救些人」的神父會在「彌撒」中加上自己的「特色」:<BR/><BR/>1.主禮在禮儀內各部分,加插長短不一的介紹和說教。如:懺悔詞前、信友禱文前後、感恩經中<BR/><BR/>2.主禮在各部分,如懺悔詞、集禱經、獻禮經、領聖體後經等加入少許與當日有關的內容後,自行創作及不斷擴張句子<BR/><BR/>3.以感恩經作藍本,因當天讀經及講道內容以自行創作+改動+擴張句子。故每一台彌撒的感恩經也是不一樣及極具其個人特色的。(真的不知道這些人是否有獨特的身份,已獲主教特許此權力)<BR/><BR/>4.主日彌撒欠缺信經,但在信友禱文後加插聖母經!!!! (也許大部分人也明白,主日所念的信經,是彌撒其中一個重點,好讓信眾明認自己的信仰……真不明白為何可因融會貫通 / 其他原因而删除 ….)<BR/><BR/>5.因這些自行創作及擴張句子,彌撒的時間也常延長至 75 – 90 分鐘<BR/><BR/>(………………) <BR/>Edward 提及的,已不是新鮮事了。希望這些個人特色不會被擴散,傷害教會的一體性,為此祈禱吧。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201031185840101415.post-836456391425278122009-02-16T00:44:00.000+08:002009-02-16T00:44:00.000+08:00實際上,當今禮委的負責神父亦是如此!實際上,當今禮委的負責神父亦是如此!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